劇場中的燈光設計09/30-10/01
舞台燈光的特質
1. 亮度
2. 顏色
3. 分布
4. 動作
舞台燈光的四個功能
1. 可見度:基本的照明功能,使觀眾得以看清舞台上的表演。
2. 似真性:模仿自然界的光的變化,建立空間的特別屬性。
3. 構圖:透過光影的變化產生舞台上的視覺構圖。
4. 情緒:運用不同的光的變化,在明度和彩度的差異中產生不同的情緒表現。
燈光設計和舞臺上的視覺設計不同的不只是在於其發生年代的較晚,更重要的是,他所使用的視覺語言不僅是明暗度、顏色和形狀,對於光源方向與高度的掌握,以及配合演出的時間因素都是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同時,燈光設計通常是最慢完成的劇場視覺藝術,他必須等到進入劇場之後,所有的舞臺、服裝等等齊備之後,才能夠做最後的定案。因此燈光設計者除了必須具備和其它設計者一樣的視覺語言能力和技術之外,對於劇場條件和舞臺空間樣式的掌握,以及機智判斷、正確決定的智慧也是必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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